刘炳章:郊野公园的界定有主观性在内
香港现时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社会一方面觉得土地和房屋供应不够,另一方面又觉得不能改变七成绿化土地的比例。我认为,这个问题不可以单方面、短视地去看待。香港有700万人需要住房,但44,000平方公顷的郊野公园里,每一块、每一尺都有生态价值吗?我认为未必。我同意大家的讲法,整体性考虑这个问题是对的。
不过,界定郊野公园的标准存在弹性,所以应该摊开来具体对待这个问题。公园发展和土地供应不是零和游戏。我们将问题摊开来看,具体性考虑哪些部分可以发展。这个事情上没有绝对,我觉得不要钻牛角尖。
郊野公园的定义可能还不科学,没有一个法定的规定去量度。城市开发是一个人文科学,要进行主观性判断。应用科学和环境科学可以直接判断土地应该如何使用。但郊野公园是不一样的,界定郊野公园有一定的主观性。
不要受制于“郊野公园”这个名字
简福饴:我认为,郊野公园概念的定义不科学,郊野公园大小的定义也是不科学的。现在郊野公园可没有什么相应的标准。比如我们现在有700万人口,但并没有什么规定说,每一百万的人口就应该有多少公顷的郊野公园。
刘乃强:这不是简单的选择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针对这种政治问题,需要运用政治智慧、手段去对待。每一个理性、客观的人,都会认为郊野公园是可以考虑的。但没有整套方案和措施的时候,也是不适合拿出来探讨的。
叶傲冬:在房屋问题上,政府一向比较被动,被人牵着鼻子走。房屋政策的舆论被很多媒体主导了,根本都无法展开讨论,政府只能是回应式的应对。所以我觉得,除了我之前讲的,执法部门应该落实职能之外,要解决房屋问题,还需要政府在舆论上拿回主导地位。如果拿不回这个主导地位,社会就无法讨论,市民也会一直反对,政府根本无法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