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第27页 第28页 第29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2页 第33页 第34页 第35页 第36页 】 
两岸保钓论述如何找到共同点?

http://www.CRNTT.com   2013-07-06 00:11:19  


 
  依照现行国际法,从几个方向来看,钓鱼台是两岸固有的领土这点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钓鱼台列屿最早是中国人发现与命名。

  第二,中国在明朝的时候,就已经把钓鱼台各岛屿划入福建的海防范围。

  第三,在使用方面,除了中国册封琉球的使节经常使用钓鱼台为航路指标以外,自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以来,到目前为止,钓渔台列屿以及附近海域,经常是台湾渔民使用。

  第四,就琉球与日本方面资料来看,钓鱼台列屿在琉球历史上,从来就不是其中的一部分。日本的官方文书,也找不出任何琉球管辖权在1895年之前及于钓鱼台列屿的证据。例如在1880年,中日两国讨论琉球定位,日方所拟的草案中,皆未提及钓鱼台列屿各岛。

  第五,日本依照《马关条约》殖民据有台湾之后,才将钓鱼台列屿划归于琉球。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约第四条,确认两国在1941年12月9日以前的一切条约、协定(包括马关条约)均失效,亦即表示,《马关条约》也属无效,日本以武力不平等条约迫取钓鱼台列屿的法律基础已经不存在,列屿已经还给中国,也就是当时的“中华民国”。

  二战结束,日本战败,在法律上意义上,钓鱼台列屿已重属于中国。实际上,1945年4月美国攻占琉球以后,由于日据台湾时期,已将钓鱼台列屿划归琉球管辖,因此美国也将钓鱼台列屿一并占领。其后,美国表示日本对于琉球群岛仍有“剩余的主权”,美国只是在琉球行驶行政权而已。这个所谓“剩余的主权”也是美国发明的名词。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第27页 第28页 第29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2页 第33页 第34页 第35页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