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社论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 
张亚中:两岸定位最需要厘清的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09-03-28 00:40:26  


 
    国际的观点:祇谈“谁代表中国” 不谈“谁是中国”

  由于两岸分治为一个政治现实,国际社会并没有处理两岸“谁是中国”,而祇处理“谁代表中国”。至于“谁代表中国”的主张,又受到每个国家国家利益的左右。1951年的对日金山和约,由于强权之间利益摆不平,即使中华民族曾为此八年浴血抗战,死伤千万,两岸政府均未获邀参加,表示强权认为“谁都不能代表中国”,以后的对日和约也是两岸分别与日本签署。联合国在1971年以前,承认“中华民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1971年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请留意,这里用的是“代表”,而不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国”。美国的认知在1971-1978年间与联合国不同,仍然与“中华民国”维持外交关系,但是也没有说,“中华民国”就是中国。

  至于北京在与其他国家在建交公报中宣称“台湾是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回应,有的用“承认”(recognize),有的用“注意到”(take note of, pay attention to)、“认为”(hold)、“充分理解与尊重”(fully understand and respect)、“认识到”(acknowledge)、“支持”(support)、“尊重”(respect) 等等不一。一些国家在与台北的建交公报或类似政治宣言中,也有类似文字。这些用语中,大多数是政治意涵多于法律意涵。美国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它一方面自1979年起与北京建立外交关系,但是另一方面却以国内的“台湾关系法”界定与台湾的关系。从政治面来,美国祇是承认北京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政府,但没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全中国”;如果回答是“是”,那么美国就不应该干涉内政了。换言之,对于全球大多数国家,基本上是从政治意涵的“代表”角度来看两岸与中国的关系,大多以“部分秩序理论”的政治面向来处理两岸与中国的关系,而没有接受具法律意涵的“同一性理论”。因此,如果要处理两岸的定位关系,还是必须靠两岸自己达成协议。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