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台信贷政策是实现台湾同胞同等待遇的一把双刃剑
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涉台信贷政策一方面促进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与大陆居民的同等待遇,另一方面也滋生了台湾同胞在大陆实施贷款诈骗犯罪的隐患。在大力推广涉台信贷政策的同时,也应正视该政策下的贷款诈骗犯罪风险。
(一)涉台信贷政策是实现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
2023年9月以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专门为台胞台企推出了一系列信用贷款产品,如“台农贷”①“台商兴业贷”“台商创业贷”②“台胞诚信闪贷”“台湾青年在榕就业消费贷款”③等,很大程度上缓解或解决了台湾同胞在大陆发展的资金困境。推出台湾同胞专属的信贷产品是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体现出我们实现两岸融合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一方面,涉台信贷政策是台湾同胞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的金融服务待遇的必要措施。依据《贷款通则》第9条的规定,贷款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大陆居民可以依据其需求和条件选择任意一种贷款方式。然而,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发展初期,往往难以提供资产或第三人担保,因而无法申请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因此,只有通过提供涉台信用贷款服务,才能全面地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贷款的资格和权利。为此,福建省发布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的“15条措施”中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线上管理平台”,统筹台胞台商在福建省的征信服务工作,克服两岸征信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为台湾同胞在示范区内申请贷款提供了便利。此外,持证的台胞台商可以享受更多的金融优惠,如无需审核则自动纳入“台胞信贷备选名单”等措施。④
涉台信贷政策更是得到政府部门、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意见》第21条强调“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福建开展涉台经济合作、人文交流等”。《福建实施意见》第20条提出,“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好各项经费保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立足福建特殊区位,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信贷模式”。⑤兴业银行《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优化金融供给为台胞台企提供差异化服务”,“加强对台金融全面合作”。⑥此外,涉台信贷产品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贷款风险补偿,或者得到地方政府融资增信基金支持,如“台企快服贷”⑦“台胞诚信闪贷”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