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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评月刊:北极治理的全球化属性与中国实践 | |
http://www.CRNTT.com 2025-11-16 0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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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北极治理思路 当前,气候变化对北极的脆弱生态影响巨大,且大国地缘政治博弈空前激烈,增加了北极全球治理的不确定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因应北极全球治理新阶段、新目标的重要理念,既致力于减少不合理因素指向的活动所导致的干扰、保持自我克制,并且能够产生整体利益大于个别因素指向的利益之和的结果,是应对北极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对应上文提到的北极治理的特征和当前存在的困境,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理念之下,北极全球治理应当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国家、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多种参与行为体的诸边合作为方式,在两个方面着力:一是应对气候变化对北极地区造成的一系列经济、环境、生态保护问题;二是协调各种社会政治驱动因素造成的地缘政治关系和国家利益。就前者而言,出于对恶劣生存环境的恐惧,人类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生态问题上容易达成共同体共识,与之相关的经济、科研上的利益分歧也更容易进行调和。而面对后者,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治理是一种“软权力”治理模式,强调用“合作共赢”代替零和博弈,通过扩大北极治理参与主体克服国家的“集体非理性”,用“文明互鉴”代替话语权霸凌,通过广泛的经验交流、合作互补来弥补治理差距。 重复机制是不合理的,北极地区已有各级“硬法”与“软法”机制,目前的挑战是构建一个动态综合体理念,确保各方在各自任务范围内进行合作与协调。“合作与协调”既是全球化背景下所必需的治理方式,也是实现北极全球治理目标的体现方式。在此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作用是为北极治理提供一个目标愿景板,从中可以获取北极全球治理的具体方案、价值追求与道义支持;而国际法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赋权话语,为由于北极发展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或自然因素赋予发声和主张权利的依据。 自中国在联合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来,这一理念已被多次写入联大决议,表明联合国会员国对该理念的支持。但是,由于文化差异、意识形态,以及对中国本身的舆论操控论调,目前已有的共识不足以使此种治理思路成为治理主体主动选择的方案。西方语境下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解过于浅薄和狭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是一种“外交工具”,更是植根于中国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具备深厚理论渊源和实践逻辑。因此,要在北极治理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还需要更广泛的理念宣传与实践验证,形成政治、生态、经济等多方面的共识链条。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内嵌于中国参与北极全球治理的实践,有助于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实际运用中为他国所理解,实现中国方案与北极治理变革的双向互动。在北极全球治理中,中国需要做的是帮助国际社会识别、接受、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国应当广泛地在国际社会发出中国声音,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凝聚北极全球治理共识,以中国智慧构建北极人类命运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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