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提量、提速、提效、提质
公营房屋
93. 政府会优化公营房屋系统建设,措施包括:
(i)延长资助出售单位二手市场按揭贷款保证期──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放宽资助出售单位按揭贷款保证的安排,包括延长二手市场最长30年按揭贷款保证期至50年,让买家可获得年期更长的按揭贷款,有助单位流转;
(ii)房委会持续推动重建──房委会正规划和进行十个重建计划(注二),预计重建后可提供约32 800个住宅单位,亦会藉重建增加邨内休憩及康乐配套;
(iii)智慧屋邨管理──房委会明年挑选十条公共屋邨作试点,引入创新科技,如使用物联网感测器、人工智能及行动装置等,协助日常屋邨管理;及
(iv)利用“组装合成”提速提效提质──房委会继续应用创新建筑科技,测试及改善“组装合成”建筑法的技术,提升建屋质量及加快建造流程。
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
94. “劏房”问题源于土地和公营房屋供应长期不足,问题错综复杂,必须充分部署解决。政府增加了整体公私营房屋供应量,尤其十年公屋供应会多于《长远房屋策略》预计需求,我认为这是解决这累积多年问题的契机。
95. 现时有大约22万人居住在约11万个“劏房”单位。初步调查显示,很多“劏房”居住环境很不理想,不少住户等待上楼,但有部分“劏房”环境不属差劣,住户收入亦不低,有些更拥有物业,居住在“劏房”主要因位置方便上班上学。
96. 我决定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由财政司副司长任组长、房屋局局长任副组长。我会给工作组十个月时间作深入调研,按以下目标提出建议:
(i)为“劏房”居住环境设定最低标准,例如楼宇安全、消防及卫生要求、居住面积等;
(ii)针对不合最低标准的“劏房”提出取缔方法;
(iii)防止不合最低标准的“劏房”再增加;及
(iv)提出有序解决方案,包括所需的行政和立法建议。
私营房屋
97. 根据《长远房屋策略》,未来十年私营房屋需求为132 000个单位。政府未来五年会准备好可兴建约80 000个私营房屋单位的土地。
98. 稳定私营房屋供应的同时,继续透过资助出售房屋(包括“居者有其屋”(居屋)、“绿表置居”(绿置居)、“港人首次置业”,及新的“乐建居”等计划),在整体布局上设置公私营房屋轨道衔接的置业阶梯。
调整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
99. 面对房屋供应偏紧而市民对置业的刚性需求强烈的情况,政府2010年起推出多轮需求管理措施,或坊间俗称的“辣招”,打击短期炒卖活动及减少外来需求,确保物业市场稳定发展及优先照顾香港市民置业需要。但过去一年,利率显着上升,多个地区经济放缓,本地楼市交投减少,楼价亦出现调整。
100. 随着香港未来房屋供应量将持续增加,考虑整体情况后,政府决定采取以下调整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即日生效:
(i)把额外印花税的适用年期由三年缩短至两年。换言之,业主在持有物业两年后出售物业,无须再缴付楼价10%的额外印花税;
(ii)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的税率减半,两者均会由15%减至7.5%。这安排有助减轻已拥有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再购买住宅物业时的财政负担,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购买住宅物业的成本;及
(iii)为外来人才的置业印花税实施“先免后征”,即优化去年为合资格外来人才退还在港置业印花税的安排,由原本在购入物业时先征收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然后在相关人士居港满七年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才退还(即“先征后退”),改为在购入物业时先暂免征收相关税项,若相关人士其后未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缴付相关税项(即“先免后征”)。新安排适用于今天或以后签署的“买卖协议”。
政府会密切监察楼市,确保其稳健发展。
注一:本届政府上任时的五年期(即2022‑23至2026‑27年度)整体约有105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供应。
注二:包括白田邨(较旧部分)、美东邨(较旧部分)、华富邨、西环邨、马头围邨、石篱中转房屋、业安工厂大厦、穗辉工厂大厦、宏昌工厂大厦及葵安工厂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