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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吴士存在报告发布会上作主旨发言(中评社 海涵摄) |
前 言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距今已有8年,其非但不可能为南海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争议提供解决方案,反而使本已错综复杂的南海问题更加难解,冲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的整体性、平衡性、严肃性,动摇缔约国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能否得到正确使用的信心。
近年来个别域内外国家仍将非法无效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奉为“圭臬”,这可能出于不明真相者盲目崇信第三方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迷思,或来自少数人对海洋法规则片面解读的偏执,但更多是反映了个别域内国家试图坐实裁决、强化单方面主张的战略误判,也反映了一些域外力量搅动南海局势、挑拨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险恶用心。这不仅无益于国际法治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南海的持久和平与稳定。
仲裁裁决不是对国际法治的贡献。仲裁庭罔顾《公约》不调整领土主权事项的基本事实,对菲律宾精心包装的诉求照单全收,所作裁决严重侵犯了中方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违背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惯常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审慎自律的精神。
仲裁裁决体现的不是公平正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根本作用是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但是,仲裁裁决违背“陆地统治海洋”的国际法原则,以解释适用《公约》之名,行否定中国领土主权、固化菲律宾非法侵占结果并为其单方面主张背书之实,在法律解释和适用、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上的谬误不胜枚举。
仲裁裁决不是解决南海争端的灵丹妙药。国际司法与仲裁机构的本质目标在于“定分止争”。然而,一个出于政治目的组建起来,被中国援引合法理由拒绝,不具备合法性的仲裁庭所做出的枉法裁判,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目的的。南海问题事关多国,领土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问题相互交织,牵涉历史、政治、法律等众多因素,绝非一纸裁决所能解决得了的,更不用说是完全“选边站”式偏袒一方打压另一方的不公正裁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