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虚假叙事中最值得关注的有三点。一是“两岸观”。“台独”的两岸观包括“台湾地位未定论”、“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依目前宪法叫中国民国”、“中华民国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等等,核心是“两岸两国”。
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源自于1950年6月美国政府的声明以及后来的旧金山和约,有其复杂的地缘政治博弈背景。早在1942年美国情报部门就精心策划战后台湾由国际共管,消息曝光后受到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美国政府才接受了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时关于收回台湾等日本窃占领土的主张,写入1943年中美英《开罗宣言》,进而在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中进一步确认,日本天皇的投降诏书接受了波茨坦公告,从而构成了国际法主体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完整闭环。台湾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已经于1945年重新纳入中国版图,这一事实当时的美国等一众国家都是承认的。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无疑义,但“台独”势力歪曲说宣言与公告不如条约具国际法效力,妄称《开罗宣言》无效、《马关条约》和《旧金山和约》才有效,日本虽然放弃了台湾,但并未言明还给中国,法理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不明确。殊不知《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联合国均被认定为国际条约,其内容否定了《马关条约》的有效性,且重新为战后日本规定了义务,而《旧金山条约》因为中国未参与缔约并声明绝不接受,所以对中国才没有任何约束力。“台独”又把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割裂开来,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没有统治过台湾,这一事实表明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实际上,由于国民党政府割据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后没有统治台湾,只是没有行政管辖,也可以说没有治权管辖,但是主权管辖一直都存在。世界上任何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都被要求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理直气壮的要求即是主权管辖的体现。如果没有主权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提不出这样要求的,其他国家也不会接受,联合国也不会认定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
赖清德以及蔡英文和陈水扁,主张两岸是互不隶属的两个国家,所谓的依据是说台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内部“宪政改革”之后,已使台湾事实上成为“民主独立国家”。其实质是混淆国号与国家、国家与政府、国号与政府的概念,用地理上不隶属、政府尚未隶属,偷换成“两国互不隶属”。
坦白地讲,因内战失败国民党部分军政人员扛着“中华民国”的招牌“割据”台湾,苦心经营了几十年“中华民国政府”,不得不面对治理区域只有台湾地区的现实,从1991年开始,以“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的名义,进行一系列“宪政改革”。经过七次“修宪”,而不是“制宪”,的确使“中华民国政府”的权力基础从来自全中国缩减至仅来自台湾地区,这只是使“中华民国政府”完成了“地区化”,蜕变成治理中国台澎金马地区的一个“地区政府”,并未在法理上和事实上使台湾完成“国家化”,更谈不上所谓的“创设主权”,这是关键所在。尽管台澎金马地区单独承载“中华民国”的国号已经70多年,台湾社会也已经习惯了“台湾就是一个叫中华民国的国家”,尽管赖清德自说自话地认为“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台湾、台湾都是国家的名称”,但是, 1949年后台湾并不是一个国家,1991年后台湾也不是一个国家,2016年民进党全面执政后台湾更没有变成一个国家,历史经纬和事实清清楚楚,所谓“特殊的国与国”、“一边一国”、“两国互不隶属”都是说不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