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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论坛:三个80周年与台湾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25-08-14 00:09:31


 
  日据台湾时期虽形成了日本对台湾长达50年的事实统治,但从国际法角度看,其根本属性始终是非法占领。依据《海牙陆战规则》第43条的占领法理,被占领领土的主权并未因此丧失,侵略国的统治行为只能视为临时性管理,不得在国际法上产生对领土的主权转移。日本在台湾的殖民掠夺、文化侵蚀与经济剥夺,无论如何粉饰,均无法改变其法律上“非法占有”的本质。这正是《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强调的根本精神,宣告日本在台湾的一切所谓主权主张及其衍生的殖民统治全然无效。

  更应强调的是,“日据”一词的使用,具有重要的国际法语义和历史政治意义。日据体现了日本在台湾的军事强占与殖民统治的非法性,凸显了侵略行为与占领行径的剥削性质,符合国际法对侵略不得产生合法权利原则的坚守。而“日治”一词则暗含治理与合法行政的正当色彩,掩饰了日本在台的殖民压迫与侵略本质,不符合法律与历史事实。坚持使用“日据”概念,正是对历史真相的庄严还原,是对台湾同胞在日据时期英勇抗争的应有尊重。

  台湾光复不仅是中国人民反侵略战争的伟大胜利,更是国际法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对侵略行径的有力回应。它昭示了国际社会在反侵略、反殖民的共同战线上达成的广泛共识,是国际法秩序在二战后全面重建的生动写照。台湾光复的实现,充分体现了国际法中“侵略不得产生权利”的胜利,也为后世国际社会处理领土争端与殖民遗产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先例。

  当今世界,台湾仍面临外部势力的干涉与岛内分裂势力的鼓噪。坚守《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所奠定的国际法基础,重申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仍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理基石。历史不能被歪曲,法律不能被篡改。台湾光复的国际法性质和历史事实,构成中华民族不可动摇的共同记忆,也是人类社会正义不可逆转的胜利写照。

  历史是人心的根,法律是公理的魂。台湾光复的法律性质,早已在国际法的庄严承诺中定格,也在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伟大奋斗中得以永存。任何歪曲历史、颠倒黑白的伎俩,都无法撼动台湾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法理事实。历史将继续见证,法理终将昭告,台湾光复是国际法与历史正义的交响,是中华民族不可分裂的血脉呼唤。正因为此,台湾光复的法律性质必将在时代的长河中历久弥坚,照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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