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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主持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
http://www.CRNTT.com   2024-01-31 00:15:26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1月30日上午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左)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右)亦有出席(中评社 陆文煜摄)
  中评社香港1月31日电(记者 陆文煜)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月30日上午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有出席。 

  李家超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刻不容缓,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国家安全风险是严重的,是真实的,是可以突如其来的。加上地缘政治日益复杂,我们必须尽快修补这块“短板”,早一日风险少一日。在进行第二十三条立法时,必须同时履行有关责任,以完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不足和“短板”。

  李家超指出,这次立法建议采取三大原则:第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第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林定国介绍《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中,就基本法律原则方面,需要注意的四大要点包括:(一)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是国际惯例;(二)尽早完成立法,履行宪制责任;(三)全面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528决定》及《香港国安法》的要求;(四)保障人权,坚持法治。

  邓炳强谈到,简介谘询文件的内容及立法建议时表示,特区政府考虑了外国相关法律、现行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法律,以及香港特区实际情况,而提出建议。特区政府在此立法工作中会适当地借鉴其他国家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但不会把外国的法律全盘照搬到香港特区的法制内。反之,若对香港只要是有必要的、管用及相称的措施,就算外国没有,也会考虑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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