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你们好。首先第一个问题,今次的立法有否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或目标,会期望立法会在暑假休会前完成立法?看到谘询期比二○○三年时短了颇多,为什么会有这个考虑?会否让外界觉得只是一个“走过场”的形式?第二,刚才特首点名提到英美一些情报机关部门单位,例如今次立法内容有关官方机密的条例可能有一些所谓“敌人”等概念,政府今次立法或未来会否都视英美政府作为“敌人”的概念?多谢。
行政长官:我们的谘询期设计是适合的。刚才我强调,第一,谘询文件很详细地介绍了政府的建议,有助市民认识这方面的问题,帮助他们提供意见。我们明确指出香港面临什么国家安全风险,他们就会更容易明白。政府的详细考虑和分析还说明了不同国家的法律,让市民更加容易瞭解。另外,社会普遍对于第二十三条立法有共识,我们亦相信这个共识是尽快将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做好、完成,早一日得一日。香港经历了二○一九年的港版“颜色革命”和“黑暴”,大家都体会到、明白到国家安全真的需要维护、其重要性,以及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的真实性,是可能突如其来发生。刚才我亦提到地缘政治复杂,任何国家安全的敌对行为可随时出现,所以这个“短板”我们早一日填了,就早一日减少风险。所以,我们考虑设定谘询的时间是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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