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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香港总部参与学习的部分人员大合影(中评社 梁帆摄) |
我们在香港社会还能看到非常深的殖民的印痕。且不说它风土文物、公共道路、典章制度,还有精英层的对英语文化和英国制度的深深的留恋乃至痴迷,即便是在教育层面和影视文化层面也深有痕迹,并且外国人在香港还是一个相当大比例的构成,所以殖民的痕迹是很深刻的。殖民的深痕里面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有些部分实际上体现的是英国现代化和全球化里面代表人类进行进一步文明探索的一个合理的成果部分,这个也是我们要向西方学习的部分,这一点毫不讳言需要保留。但殖民的成分里面也有一种对东方文化的歧视,一种深深的东方主义的意识形态,还有一种冷战的思维在其中,这些是糟粕,需要斗争和去除,“去殖民化”就是去除这些易于“致癌”的恶性要素。
在香港社会我们还能感觉到一种市民的优越感,所谓高等华人的感受。这个感受虽然越来越缺少实证的支撑,但由于它来自于一种历史过程,所以还能够有虚幻的存在,并且在一些人文知识分子有意的蛊惑引导之下,会造成一种与内地之间的民意对立。这在很多事件当中爆发出来了。
在香港社会,我们确实能感受到一种自由多元的生活方式。因为它的普通法,且它的公民社会所支持的也是这样一种生活。在香港社会能感受到这种秩序和条理,非常精细。比如说港铁的建造和运行,社会的管理,决策的咨询,有时候虽然效率低一点,但是它非常合规范,能够对各方的利益有所回应。
关于香港社会,前面讲的多数都还是偏于一个素描的方面,或者说是一个表面印象。后面两点实际上是作为一个法律研究者,我看到了隐忧,一个就是国家的飘渺感。在香港社会你感觉国家似乎是不存在的,除了驻港部队军营,还有外交部特派员公署以及香港中联办这些标志性的中央驻港机构之外,平时在香港社会大街小巷穿行,你很难感觉到国家的具体的存在,所以国家飘渺在日常生活当中是一个现实。这种长期的飘渺固然成就了香港社会的那种自由多元的生活方式,可是一旦遇到国家利益受损,或者说与西方有冲突,香港社会的国家存在的缺失就是一个重大缺陷。
还有香港本身引以为傲的法治,根基处是有隐忧的。且不说从戴耀廷煽动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开始,香港社会的守法伦理就开始崩解,而且如果你注意去看香港普通法的演变细节的话,也会产生不安。我最近已经翻译完成了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大法官烈显伦先生的一本书,叫《香港司法的未来》,今年秋季会在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他在书中就讲到了香港的普通法已经偏离了普通法的简明和清健的原则,香港的普通法已经不再关注纠纷的具体解决和对救济方式的精准的提供,以及对所在的宪制秩序的肯定和维护。香港的普通法变成了一个律师和法官的政治斗争的游戏,变成了一种在全世界寻找判例,以便让香港的基本法的条文能够离地飘散的那样一种司法游戏。这种司法游戏最终是危害香港法治的,我们在修例风波当中看得非常清楚。整个香港社会由于种种方面的矛盾,包括其经济矛盾向政治领域的扩散,还有社会贫富分化的差距以及普选进程的挫折等等,迅速出现了一个由经济城市向政治城市的转型的一个趋势,就是占中运动中的公民抗命。公民抗命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对守法伦理的底线攻击与颠覆。年轻人被解除了守法伦理,他们可以为了自己认为的抽象正义的目标践踏一切。这其实不仅是民粹主义更是恐怖主义的一个源头了。
从香港这一年开始以及之后,我开始进行了一些有关香港法律和政治主题的公共写作。我觉得这种公共写作是一个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在香港社会与香港市民以及香港各界尤其知识分子进行对话的一个途径。研究香港问题实际上并不容易,不仅它历史复杂,而且它人口复杂,社会构成复杂,与世界的联系很复杂。并且香港问题还很敏感,每一个事件都会牵动各方的神经,所以在香港问题上要想长期持续深入地进行写作,并且调动自己的知识去进行正确的分析,其实对自己而言是一个很有压力和挑战性的事情。我觉得我坚持下来了,并且形成了一个学术视野和研究风格的独特的格局,法学和政治学交融的格局。研究香港问题仅仅有法学的专业知识是非常不够的,因为香港很多法律问题背后是政治问题,但是又不能够简单地用描述主义的方式去研究,所以它一定是一个对政治问题的正确的理解和描述,把它转化成一种规范的分析,转化成一种法学上的规范的论述,这种能力是要专门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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