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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导师研究生毕业决定权,学生的处境会更艰难吗?
http://www.CRNTT.com   2020-09-29 18:57:53


 
  同时,教育部还提出要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根据教育部的精神,部分高校已经开始了相关探索尝试。比如,清华大学从2016年起每年举办“博士生指导教师研修班”,帮助新任导师理解职责、熟知规则、提升指导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所以发生异化,与高校对导师的考核机制也存在莫大关系。毫不客气地说,目前高校的考核依然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教授变为“经费教授”“课题教授”,不少导师忙于自己的“科研”无暇指导,学生难免会被导师指派去完成一系列指标任务,师生关系变得功利。少数利欲熏心的无良导师,更是任意压榨学生。

  目前,教育部正在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相信随着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不合理评价机制的切实扭转,导师制也会回归本意,师生关系可免于扭曲变形之虞。

  一言以蔽之,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绝不是为了方便导师“潜规则”学生。对于教育部的《答复》,不能断章取义地解读。只要配套措施和监管到位,应该会更好地释放研发能量,以导师的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保障研究生质量。(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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