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十年试点,携号转网新规终于落地。11月11日,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携号转网的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上线试运行,11月底正式覆盖全国,而《规定》将为携号转网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规定》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九类行为。业内人士表示,《规定》的落地为运营商的携号转网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将促使三大运营商不断提升服务。
新政落地
按照《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九类违规行为。据悉,该《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印发的《规定》中,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不得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为保障携号转网用户的权益,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幷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此外,《规定》还提出,电信企业应向用户做好风险告知。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幷需要获得用户确认。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是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携号转网是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一项电信服务,用户可以依据本规定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申请,办理携号转网。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明确服务办理条件和流程幷向社会公开,以保障用户在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规则更加透明,流程更加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