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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调解院首任秘书长郑若骅 |
中评社香港12月7日电/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教授伍俐斌与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毛嘉琪在《中国评论》月刊334期发表专文《国际调解院与香港:共赢、挑战与未来发展》。作者认为:国际调解院是中国发起成立、专门提供调解服务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香港具有“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人才优势和完善的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可以助力国际调解院高效运行。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为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加快实现由治及兴提供了发展新机遇。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也需要应对来自地缘政治和调解制度自身的诸多挑战。文章内容如下:
2025年5月30日,《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拉美和欧洲的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出席,其中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国际调解院由中国等19个国家共同发起,是发展中国家为国际社会贡献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也将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议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根据《联合国宪章》第33条第1款的规定,调解是与谈判、调停、仲裁、司法解决等并列的和平解决国际争议的方式,因此国际调解院是落实《联合国宪章》的重要机制,对完善全球治理、促进世界和平和国际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第8条,国际调解院总部设立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国际调解院选择落户香港,绝非偶然。香港法治和专业服务能力等是香港可以助力国际调解院顺畅履行职能、发挥预期作用的重要优势,同时国际调解院也为香港由治及兴、服务国家带来了新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