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22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2日发表富权文章:“宪法法庭”果然是民进党开的。以下为文章内容。
台湾地区“立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八日三读通过“国会改革五法”法案后,“行政院”提出覆议但遭“立法院”否决,“总统府”虽然随后于六月二十四日公布“国会职权修法条文”,并于六月二十六日日生效,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却先后派员到“司法院”递状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昨日,“司法院宪法法庭”裁准暂时处分,相关法律在“释宪案”宣判前应暂时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宪法法庭”已经“废”了“国会改革五法”的“武功”,让其成为一张“废纸”。一方面,按照“宪法法庭”昨日的裁示,中国国民党和民众党的党团和“立委”,都不能使用“国会改革五法”条文的职权,包括要求“总统”前往“立法院”作“国情报告”并回答“立委”的问题,也包括追究被质询官员的藐视“国会”罪,亦包括“立法院”在行使对“审计长”、“大法官”、“监委”、“考试委员”等人事的同意权时,改采记名投票表决,更包括“立法院”得行使对政府机关的调查权,及举行听证会。此项“暂时处分”的效力,一直到“宪法法庭”对“释宪”声请作出裁决止。
另一方面,未来“宪法法庭”对“释宪案”作出的裁决,肯定是按照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的意见办理,亦即裁决“国会改革五法”“违宪”,必须停止执行。这从“宪法法庭”昨日对“释宪案”作出暂时处分的态度,就可有所预知。另外,也可从民进党发言人吴峥昨日早上接受资深媒体人黄暐瀚专访时脱口说出,“宪法法庭”审理“国会改革相关法案”当天就会有结果,看出轨迹。
吴峥的“早知裁决结果”,既可以说是“料事如神”,实际上后来他就自辩是按照常识惯例推理,也折射了“发言是民进党开的”的真相。因此,不少人都在质问,除了“大法官”以外,是哪个法界朋友这么神通广大,能预先知道“宪法法庭”的处分?
其实,从本来名列美国共和党全代会观选团名单的吴峥,却没有随团到美国,也让人“浮想联翩”,吴峥宁愿放弃这个“美差”,是否要留在台湾“处理宪法法庭”的事务?
也其实,当初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先后向“司法院”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时,人们就已经“打定输数”,“宪法法庭”作出的裁决,肯定有利于民进党当局,而不利于渴望“下架民进党”的六成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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