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12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2日发表富权文章:杀了郑文灿这只“鸡”,要儆的“猴”是谁?以下为文章内容。
台湾地区桃园地方法院昨日下午再度就郑文灿收押开羁押庭,法官裁定收押禁见。郑文灿当即被押上囚车,送到桃园看守所羁押。而民进党廉政会也随即宣布,执行该会本月八日临时会议的决议,郑文灿从今日起被停权三年。后续视司法调查进度随时启动调查及进一步处分。一旦一审判决有罪,将研议进一步开除党籍。
就此,郑文灿日后不管法院是否判决罪名成立,都将断送了政治生命,不能参加任何公职选举。在民进党内,既然是停权三年,就丧失了代表民进党参加任何公职选举的资格;在民进党外,即使是郑文灿有意以无党籍人士的身份参选,也因为“立法院”已经在去年六月修订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增加了“排黑条款”,因而就无法参选。
现在回想起来,赖清德在接任民进党主席后,推出的系列“排黑”内规和法案,除了是吸收民进党惨败“九合一”选举的教训,要让民进党“吐黑纳新”之外,其实也带有“针对”郑文灿,堵死其参选任何公职之路,尤其是防堵郑文灿要在二零二八年大选前,在民进党党内的初选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效法自己挑战争取连任的蔡英文的做法,挑战也要争取连任的自己的任何可能性。
因此,赖清德在民进党内,主持中执会通过修改《党职人员选举办法》及《公职人员选举提名条例》,通过取消缓刑满十年可参选的“十年条款”,增加犯性侵害、儿少法、黑金枪毒等,被起诉就无法提名,曾参与犯罪组织不得入党,也不得提名为党候选人及参选党职的内容。首先受到限制的,就是因在年轻时是天道盟文山会的角头,而曾被台北市警局列为帮派份子管训的民进党中常委黄承国,此后将不得参选党职、或被提名。而众所周知,黄承国是“英系”的大将,因而赖清德此举是“借助锺馗打鬼”,打在黄承国的身上,痛在蔡英文的心中,亦即是报了蔡英文在民进党“总统”党内初选中,操纵网军大肆抹黑自己,从而将自己“踢出局”的一箭之仇。
紧接着,赖清德指挥“行政院”向“立法院”提交修订《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法案,增订“排黑”条款,明定曾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之罪,及曾犯制造、运输、贩售毒品、枪炮与洗钱等恶行,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终身不得参选,也防止境外势力介入选举。虽然陈水扁因儿子陈致中涉犯洗钱罪终身不得参选而到“总统府”门前“死谏”,民进党党团内部也对“排黑条款”引发剥夺参政权有杂音,党团大会上罕见上演“假投票”,但最终仍决议“一致性投票”、支持“行政院版”法案,并恃仗民进党占有多数议席,通过了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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