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近日,上海市青浦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针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线索研判。(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中评社北京7月10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记载着年龄、工龄、学历、经历、身份信息等重要内容,是干部成长的“历史凭证”,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领导干部档案造假的问题仍有发生,扰乱选人用人机制的正常运转。
档案造假是欺瞒组织的表现,绝非小事小节;深挖相关案件背后成因,更暴露出权力干预、缺乏监管等问题。近年来,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治领导干部档案造假问题,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对个人档案“动手脚”,或为提拔晋升提供“便利”,或为隐瞒规避存在的问题
“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承揽案源,我不断弄虚作假,包装自己……”这是四川省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陶泽华写下的忏悔。
陶泽华出生于原宜宾县一个偏远山村普通家庭,从小有着要出人头地的“雄心壮志”。为了能够进入“体制”,实现“人生发展目标”,陶泽华动起了歪脑筋。
1995年,尚未取得大专学历的陶泽华找人伪造某大学专科毕业证,报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取了律师资格证。此后,陶泽华先后担任过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6年,宜宾市组织系统清理干部档案,要求已担任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陶泽华提供毕业证、学籍资料等证明材料。陶泽华通过购买虚假的某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资料等提供给组织部门,成功蒙混过关。
经查,陶泽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30余万元。此外,陶泽华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获取、款项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