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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自动驾驶率先在深圳“有法可依”
http://www.CRNTT.com   2022-08-04 16:48:43


  中评社香港8月4日电/在深圳前海,打开手机客户端软件,输入上车地点和下车地点,选择乘车人数,点击“呼叫小马”……几分钟后,一辆自动驾驶出租车出现在乘车人身旁。

  得益于8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自动驾驶汽车在深圳开始“有法可依”。

  新华社报导,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副院长孙超说,自动驾驶立法是从“围绕人类驾驶员的法规”向“围绕机器驾驶员的法规”的重要转变。智能汽车本质上是人工智能技术的特殊场景应用,人工智能在现实应用中的法律地位,由此有了比较明确的管理办法。

  从2017年开始,国家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委等部委先后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则相继开放指定区域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在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地方法规。此前,出台的文件多为部门管理规章,其法律效力相对低一些。

  目前,包括百度、小马智行、文远知行和元戎启行在内的多家中国自动驾驶技术厂商都在深圳进行自动驾驶测试。为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兴领域探索立法。条例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从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到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首次为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自动驾驶汽车的方向盘后面有司机,司机将在事故中承担责任;如果汽车完全无人驾驶,车主将负责;如果确认是由车辆缺陷导致事故,车主可以向自动驾驶车辆制造商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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