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认为,“青花椒”作为常见调料的通用名称,注册成商标显着性比较弱。在具体案件中,也要考量这三个字的使用方式。
游云庭表示,还有一个“突出使用”的问题。比如说“青花椒沸腾鱼”,如果这6个字是一样大小、一样字体的,出现在店招牌上,我觉得法院是有可能会判合理使用的。但如果“青花椒”这三个字特别大,“沸腾鱼”比较小,这种情况法院仍然是有可能会判停止侵权的。但是我觉得这种案子里,即便法院判了构成侵权,首先有可能会不判赔偿,停止使用就可以了。即便要判赔偿,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侵权所造成的损害比普通的商标侵权要低,可能在侵权的赔偿上面也会酌情降低。
近年来,注册特定商标之后“广泛维权”获取赔偿的做法幷不少见。前不久,也有“潼关肉夹馍”这样用地名注册的商标产生维权争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幷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游云庭说,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不是坏事。如果有商标我去起诉当然是合法权利,但是还要考虑到另外一重问题,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一个人为创设的权利,所以在维权的时候也应当合理有度。被诉的这一方,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提起无效,理由就是青花椒代表了一种食材,它不宜作为餐饮类商标被注册。如果把对方的商标无效掉了,这个诉讼也就结束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商标查询系统显示,“青花椒”商标目前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公开资料显示,“青花椒”商标此前已经多次被不同的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在2017年、2019年和2020年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来源: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