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商家尤其是大商家,很难做到个别化对待,电商则数据全有,要是对用户搞个别化对待一点也不难,这可能加剧人们的担心,自己是否被精准歧视和损害了。而且电商时代,基于供需信息的即时变化而发生价格和服务的即时改变,这也是经常的,这与欺生或杀熟应该也无关。
北京市消协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调查中,体验调查与问卷调查出现很大的差异,可能表明了人们对大数据“杀熟”的感受远远高于它的实际发生。这说明人们已对大数据条件下自身权益可能遭受到的损害高度敏感。这种高敏感状况,值得重视。人们在大数据条件下已是充分暴露的,大数据可能产生对普通人不利的结果,人们对是否遭遇了电商杀熟以及杀熟是否普遍的一些认识,实际上是对大数据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表示担心。
当然,线下商业中有欺生杀熟,线上商业也不排除有欺生杀熟。总体而言,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很大程度上抑制这种损害发生。杀熟即便是一个“自我感受大于实际发生”的问题,提出来也是有价值的,那就是有利于在监管上早做预案。(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刘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