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陆要很清楚,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台湾如果对“一中”问题会跟大陆方面有任何历史取代的联系或者交集点,就是中华民国。除此之外,我们不相信大陆可以找到另外一个字眼,在“一中”问题上会让两岸有共识、有交集。我觉得,面对这种情况,大陆可能必须要务实地来思考。
政党可交流但无权定协议
第二个部分是政党之间的交流。基本上我的看法与执政党并不完全相同。我基本上认为,政党是可以交流的,因为一个民主体制就是靠两个嘛,一个靠法律,第二个是政党是靠选民来做最后的决定嘛。
但是大陆方面可能要清楚,国民党也很清楚,政党祇能做交流,政党是绝不可能协商、绝不可能谈判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按照两岸现行的法律规范,谁可以谈判?祇有几个:一个是政府,第二个是政府所授权的海基会,第三个是海基会再度授权的“复委托”,第四个是政府直接授权的民间单位。但是民间单位要有很重要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公益性的法人,一个是专业性的团体。政党从来都不是公益性的法人,也不是专业性的团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党是绝无可能,包括执政党都是不能接受政府授权与对岸进行谈判的。政党虽然不能代表政府进行谈判,但政党之间的接触、交流、合作,那是可以的。这个分别其实是很清楚的。
对于江丙坤副主席与陈云林主任的“十点”,我仔细看了一下,并非国民党一党之力所能获致。
“十点”如何落实,祇有三个落实的机会。第一个叫做公权力操之在大陆的部分,大陆愿意借国民党这个楼梯,愿意借国民党展现善意,对此我们应该不持异议。第二个是台湾政府怎么样落实的问题。第三个是两岸政府要不要进行沟通或者授权团体来进行沟通。
其实,后续性的效应,如果不能透过上述三种方式为之,十点共识其实意义不大。有人主张国民党唯一的可能是透过立法院的决议,但是偏偏这一点,国民党不会做。因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大部分都是属于行政机关裁量权的部分,以及属于许可办法的部分。严格讲,这连立法院都监督不到,更不要想做决议了,除非你去修法。而立法院能为此修法吗?当然不可能了。
但是大家为什么会争得这么厉害呢?因为还是内部的问题。我认为,大陆应该非常清楚,当台湾内部有分歧,究竟对两岸关系的进展是比较积极的、正面的发展,还是可能走向负面的发展。按照以前的逻辑,台湾朝野越是对立、越是分歧,两岸关系是越走向负面。为什么?因为执政者主要是根据内部的考量。
我认为,台湾目前会做一些自己内部的调整。第一,大陆真的应该考虑考虑,如果“一中”真的是这么重要,那么如何在“一中”原则、前提架构之下,对“中华民国”这个问题做一个比较适度的处理。第二,如果“一中”问题无法处理,还有问题,甚至两岸还在于怎么协商,当然首先面临到的是“九二共识”这个问题嘛。我认为,大陆方面也可以特别地来注意,台湾对“九二共识”朝野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摆在台湾面前的问题是,“九二共识”这四个字,在台湾内部现在已经不是“九二共识”的内涵、精神、内容是什么,它已经彻彻底底变成了一种政治符号与政治性的术语。如果我们不是“以词害意”来看待,而且“九二共识”这四个字也确确实实为两岸关系奠定了基础也罢,但是也可能是协商的主要障碍。
民进党对九二共识的表述分几个阶段,一个叫做“九二精神”,第二叫“九二香港会谈”,而最新的标准说法是“以九二香港会谈所获致的成果作为基础”。新的说法表明,第一是有香港会谈的;第二这个会谈是有成果的;第三这个成果是可以作为基础的。
我不晓得,如果台湾方面的执政者在表述“九二香港会谈”问题上,也用一个最精准的,或者说是民进党所能够调整自己的身段到最灵活的程度的说法。那么,“以九二香港会谈所获致的成果作为基础”,这究竟与大陆所讲的“九二共识”,歧见究竟在哪里?如果还有差距,没有关系,大家可以继续找。如果一时还是找不到交集,无法开启海基海协两会协商,还有办法,那就是透过两岸官方所认可的民间机构,以民间机构的名义进行协商(但主谈人员仍以双方官员为之)。目前有零二年台港航权谈判模式,与零五年澳门春节包机协商模式。这两种民间名义的协商模式,虽然与谈判议题复杂程度有关(前者是谈航权,后者是谈包机),但问题在于台湾海陆两会人员能否以适当名义上谈判桌主谈(特别是涉及到跨部会的复杂事项)。
就以开放大陆人民来台观光为例,就是双方政府都宣布开放后,都能进一步进行协商。大陆要不要开放大陆人民来台湾观光旅游是操之在己,到去年大陆已经开放大陆公民到八十五个国家和地区出境旅游,也开放约五十个国家地区允许中国公民自费组团旅游,但是对台湾并没有开放。同样,台湾对大陆公民的开放限于第二和第三类别的,对第一类别也没有开放。现在两岸政府对此都是互推责任,因为双方都说协商,不开放哪来协商?要不要开放大陆民众到台湾旅游,这是操之在大陆的。但是台湾要不要开放第一类别,操之在台湾。需要两边都开放之后,才有所谓下一步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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