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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飞龙论澳门的一国两制经验与价值 | |
http://www.CRNTT.com 2025-05-04 00: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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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国两制”的好制度论和普遍价值论 在上述系统完整的澳门特色“一国两制”成就、规律与前景的论述中,习近平主席非常重视法理凝练与哲学提升,创造性拓展论述了“一国两制”的“好制度论”和“普遍价值论”,并呼吁中国和世界“共同守护”。 关于“好制度论”,此次讲话之论述是对二十大报告有关论述的进一步阐释和发展。在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主席对“一国两制”的好制度属性进行了理论阐释,具体包括两大理由:其一,“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其二,“一国两制”是港澳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这两大理由是非常经典和关键的:前者解决了“一国两制”的制度身份合法性问题,即“两制”虽有资本主义因素,但“一国两制”作为有机整体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且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无此“创举”,从而进一步凸显了“一国两制”在中国文化与政治上的创新属性;后者是从制度理想类型及港澳实践经验层面进行的强化论证,即“一国两制”作为港澳回归后的治理制度安排,在类型上优于“一国一制”和“完全自治”,同时“一国两制”经过了港澳回归后的实践检验,整体上无论是香港还是澳门均实现了长期的繁荣稳定,“一国两制”有能力应对和化解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危机,并推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构建⑦。 在此次讲话中,习近平主席对好制度属性做了强化拓展论证:其一,对“一国两制”作出总体性的制度评价,即“具有显着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这是由澳门回归25周年的成功经验证明了的;其二,对好制度属性进行“三层次”的递进强化论证,具体是指“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好制度”、“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好制度”以及“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好制度”,在上述论证中,港澳本身的繁荣稳定继续作为好制度的规范性理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被拓展为内外两个面向,即内向维度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与外向维度的“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这就将“一国两制”与民族复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国家战略与哲学紧密结合起来了,赋予了“一国两制”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元素。特别是“实现不同社会制度的和平共处、合作共赢”将“一国两制”的深层次初心与理想规范表达出来,即“一国两制”不仅指向国家和平统一与现代化,还指向了人类和平发展与去冷战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从而指向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积极塑造。这里作为好制度规范内涵的“和平共处、合作共赢”与习主席接着讲到的“一国两制”的普遍价值理念是直接相关的。这说明,“好制度”的正当性根据在于“普遍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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