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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宋教仁

http://www.CRNTT.com   2013-03-23 11:14:46  


高全喜教授
 
  第二,如何看待宋教仁案?刚才张耀杰先生对宋教仁案有他自己的论断,史学界对宋教仁究竟是袁世凯力量杀的还是陈其美国民党力量杀的一直有争论。从法学角度来说,我觉得追踪宋教仁究竟死于谁手固然很重要,但放在中国政治历史演变中来说,厘清这个案子的事实本身并不重要,而是当时的政治家如何对待宋教仁案更重要。究竟是以司法的形式、以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判决形式来追究宋教仁案;还是主观判断或者假定谁杀了宋教仁后,判决与自己个人或者自己所代表的利益群体不同,无视法律权威,然后通过武力诉求解决,这个有很重大的意义。一个正常的国家,发生宋教仁遇刺这样的案子,一个政治领袖被刺杀,这样的事情在近现代不是唯一的,各个国家都有过政治领袖被刺杀的案子,刺杀案后判决没有得到所有人认同,没有追踪到所谓最终的真相,没有找到元凶。但一个真正的民主宪政国家,最基本标志是要确立司法权威,尊重法律判决,尊重司法权威,把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这个国家才能得到安定。一些重大的国家问题才会在法治的情况下得以解决。也许最终可能是冤案,可能是判决错误了,但并不因为这一个事件的真假来动摇这个国家的根基。中国在1913年如何对待宋教仁案问题上,孙中山所代表的革命党人尤其是孙中山这一派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一旦出现了政治上的事情不利于自己的,不相信司法解决,踢开司法重新诉诸武力,那么一个现代国家、一个所谓的民主宪政国家不可能建立起来,因为任何个人和党派都有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群体,这个利益群体谁来裁决一系列纠纷只能交给司法,如果不信任司法只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力量就是枪杆子。诉诸于枪杆子解决政治纠纷、政治案件、司法案子,那这个国家就国无宁日,永远在强力、暴政的逻辑下打圈圈。孙中山对于当时中华民国的国体建设以及对于当时国体之下的司法尊严和权威从内心是不赞同的。

  另外,宋教仁案之前隐含着国民党人的政治路线之争。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国家演绎出两条道路:一个是孙中山激进主义诉诸革命,依靠暴力、武力,依靠个人的权威、集权建立一个现代国家的道路;一种是宋教仁所主张的通过议会政治、通过民主政治来建设现代中国的道路。这两条道路在宋教仁被刺前,在国民党内部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内在冲突。那么随着宋教仁的被刺,孙中山这条道路更加凸显,更加激进起来。随着国民党统治了国家之后,无论是革命党的党史还是共产党所主持的近百年中国新现代史,都把宋教仁作为一个抽象的资产阶级议会迷,他的真正意义被遮盖、被屏蔽掉。

  所以“百年宋教仁”主题应该看到宋教仁的政治主张、宪政思想和中国近百年一直被埋没的、这些年来大家逐渐受到重视的宪政民主的建设国家道路有着深刻联系,它是有生命力的,是我们应该大力发扬的,是中国最有前景的道路。而孙中山所代表的革命激进主义道路,实际上隐含着很大的灾难性。相对来说,孙中山还有军政、训政、宪政的路线图,国民党在台湾还完成了现代的民主与政治的转型。某种意义上国民党的政治之下,自由是多和少的问题,可随着共产党集权主义政治统治国家后是有和无的问题。孙中山在黄埔军校改组国民党受到苏联的很大影响,共产党只是把孙中山的道路更加的发扬光大。所以这样一条激进主义的、超越于正常的议会斗争,超越于正常的民主政治、政党政制的党,个人在法律、议会、民主之上建设一个“新国家”的道路,将会给中国带来很大的灾难,这条道路不可能建立宪政民主、真正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国家和社会。

  最后,在百年历史进程中回看1911年、1912年、1913年,这三年有三个主题:第一个主题是通过革命改变旧制度,建设新制度,革命有它的正当性。到了1912年建立起了一个现代国家,中华民国后开始有了准宪法,后来又开始着手制定了宪法,革命应该退场,应该在宪法框架上从事民主政治、议会政治、选举政治。1913年的主题是将这种政治进一步具体化,1912年是把国家的大结构建立起来,1913年应该是在国家之下,大的共和政体建立一系列政治制度、民主制度、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中央和地方关系,然后是议会制度。本来是这样一个主题,但这个主题在1913年中断了,中国进入了另外一套政治逻辑。

  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要建设一个现代国家,还要重新回到1913年宋教仁给我们带来的命题,用他的生命为我们带来了命题: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形态下要建设一个宪政的、民主的道路。宋教仁对我们的意义基于民权的宪政政治,基于主权在民的宪政政治,在今天依然对我们具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指导意义的价值,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高教授犀利的发言,也深刻阐述了“百年宋教仁”的意义。下面有请三位嘉宾上台。张耀杰老师对宋教仁个人的民主观念有着与迟教授的不同表述,不知道迟教授如何回应这一点。

  迟云飞:感谢张耀杰兄的点评,我想说两点:第一,宋教仁确实还算不上真正的思想家,因为他太年轻了,只有31岁,甚至不满31岁,他对民主宪政有执着的追求,但并没有系统的著作。不光是宋教仁,据我的了解,晚清到民国一直到现在,咱们中国任何一位政治人物对民主宪政还没有那么系统的、长篇的、大部头的著作,比如法国启蒙时代孟德斯鸠、卢梭,英国的洛克大部头的讨论现代政治的著作还没有。在我最初研究宋教仁和研究晚清预备立宪甚至翻译过来的著作都没有。现在翻译过来的著作有了,当然我对法学了解不多,但我觉得这样的著作还不多。这是一方面。

  第二,我认为宋教仁对民主宪政确实有真诚的追求。有一段话给大家说一下,这个话是宋教仁被刺,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终结,所以由他口述黄兴执笔给担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发了一份电报:“今国本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之前自己生命都没了,当内阁总理更是没有任何可能,还发这一份电报。当然这个电报有黄兴修改的成分,但我想说黄兴和宋教仁的政治信念差不多。所以我说宋教仁对民主宪政确实有执着的追求。另外宋教仁的确想当内阁总理,但他要当的是责任内阁总理,是按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来组织的内阁总理,而不是袁世凯副总理。南北统一后,宋教仁担任了内阁的农林总长。可当宋教仁觉得袁世凯破坏了约法的原则,就和同盟会其他阁员包括蔡元培、陈其美一起辞职。袁世凯也曾假意或试探叫宋教仁当总理,但宋教仁坚决决绝:我要当总理就是我理想的内阁总理,而不是各党都有的内阁总理,因为这不符合我的理想。

  按照宋教仁和当时主张民主宪政人士的理解,民主宪政应该是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允许不同的意见存在,所以我和张耀杰老弟的不同意见应该有不同的价值,都供大家进一步参考,我们俩说的都不一定对,只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考和观察的起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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