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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建立两岸共同体史观的现存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0-12-05 00:28:33  


 
  分治史观:只存在短短的六年

  1987年7月蒋经国宣布解除动员勘乱临时条款,不再视大陆为叛乱团体,年底开放民众到大陆探亲。台北单方面地结束了“内战史观”,但是在“宪法”上没有放弃统一为最终的目标。1991年通过的“国统纲领”,强调“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国统会”随后在1992年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该文中有两个重点。第一、强调主权及于整个中国,即“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第二、在治权方面主张两岸分治。该文称:“民国38年(西元1949年)起,中国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

  这几段话,代表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已经从“内战史观”转移到“分治史观”。“分治”与“分离”不同,前者强调“主权”的重迭、治权的分立;后者则是“主权”与治权均互不隶属。在“分治史观”中,最多只会出现“中华民国主权及于全中国”,而不会在两岸关系中出现“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理由很简单,在“分治”史观中,“主权独立”于谁?独立于中共?如果相对于中共,“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算是个什么?“主权重迭、治权分立”表示两岸目前是“合(主权)中有分(治权)”,而两岸要努力的则是“分(治权)中求合(治权)”。

  “分治史观”在台湾的政治中,从1987年到1993年只出现了大约六年的光景。当1993年李登辉接受日本司马辽太郎访问发表“生为台湾人的悲哀”,当1994年李登辉开始推动进入联合国时,就已经可以看出,李登辉要追求的是“分离史观”。“分治史观”只是国民党在向“宪法”交待、李登辉为了巩固在国民党内的权力地位所做的妥协、国际冷战后时代聚变、必须两岸交流潮流建立法制等多方因素下的产物。在李登辉权力巩固、台湾持续得到美国支援、两岸交流制度建立,“分治史观”也似乎走到尽头。即使是具有中华文化素养、国民党忠贞党员、蒋经国信徒的马英九在2008年获得执政后,也不再提“国统纲领”、不召开“国统会”了,在主权与台湾前途的论述上,也与民进党趋同了。

  “总统直选”的“修宪”固然可以视为是台湾民主的深化,但是此一制度也使得“分离史观”取得了某种民主正当性的养分。1996年“总统大选”以后,“分离史观”正式登上舞台,李登辉要做的是,如何巩固这个分离史观。

  分离史观可以分为两种,一为“台独史观”,一为“偏安史观”或称之为“独台史观”。相同点在于两种史观均视两岸为一种“异己关系”。“台独史观”希望建立一个新的台湾共和国,“偏安史观”则愿意接受“中华民国”这个国号,两者均强调自己是一个有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独立国家”。

  在讨论“偏安史观”以前,容我们来回顾一下“台独史观”的形成与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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