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38. 创新科技是激活香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全速引领香港实现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愿景,政府会在今年内推出“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就四大发展方向制订重点政策。
39. 第一,完善创科生态圈,实现香港“再工业化”。措施包括:
(i)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香港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我们会设立100亿元“产学研1+计划”,由明年开始以配对形式资助不少于100支有潜质成为初创企业的大学研发团队分两期完成其项目:第一期是三年内成功把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第二期是随后两年内把科研成果商品化。目标是激励产学研协作,进一步推动“从一到N”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
(ii)促进科技产业发展──积极向内地和海外推广香港的新机遇,包括联同“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配合50亿元“策略性创科基金”以及落马洲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港深创科园)由2024年起提供的创科土地和空间,聚焦吸引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等产业的优秀企业和人才落户香港。目标是未来五年吸引不少于100间具潜力或代表性的创科企业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包括至少20间龙头创科企业,为香港带来过百亿元的投资,并创造以千计的本地就业职位;
(iii)推进“再工业化”──设立“工业专员”,专责统筹和督导“再工业化”的策略工作,协助制造业利用创新科技升级转型。我们会研究在大埔创新园兴建第二个先进制造业中心,以及通过“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资助更多智能生产线在港设立,目标是将智能生产线由目前约30条在五年间增加四倍至超过130条,亦会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支援企业转向智能生产;及
(iv)加强基建设施──全力落实港深创科园的建造工程,同时加快“北部都会区”新田科技城发展。此外,由2025年起分阶段完成科学园和数码港的扩建工程,提供合共约100 000平方米的额外楼面面积。我们亦正规划东铁线科学园╱白石角站,目标是在2033年或之前开通。
40. 第二,壮大创科人才库,增强发展动能。我们将推出额外措施,重点吸纳创科人才:
(i)引入国际创科领军人才──与“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合作,提供针对性的特别配套措施,吸引优秀创科人才带同其业务或科研成果落户香港;
(ii)优化现有科技人才计划──优化“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撤销聘用本地雇员的要求、延长配额有效期至两年,并涵盖更多新兴科技范畴。另外,我们会向“研究人才库”计划下聘用研发人才的科研机构和创科企业增加约10%资助,并额外为持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才提供生活津贴;
(iii)增加住宿支援──兴建更多创科人才住宿,包括研究在科学园附近建造新一座“创新斗室”,以及在港深创科园提供住宿空间。另外会增加规划弹性,提供可容纳更多创科人才的住宿空间,配合新田科技城的发展;及
(iv)扩展“创科实习计划”──为本地指定大学在大湾区设立的分校和海外修读STEM(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相关课程的大学生提供本地创科实习机会。
41. 第三,建设智慧香港,提升市民生活质素。措施包括:
(i)建设智慧政府──目标是两年后政府服务全面电子化,以及三年内全面采用“智方便”提供一站式数码服务,实现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并推出100个数字政府项目,运用科技提供更多便民服务;
(ii)开放数据──继续积极开放政府数据和鼓励公私营机构开放更多数据,供业界创新应用。我们亦会与内地探讨内地数据向港流通的安排,共同推动大湾区智慧城市协同发展;及
(iii)扩展5G网络──明年修例,指明新建楼宇须预留空间装设流动通讯设施,进一步扩大5G网络。
42. 第四,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时巩固香港国际化优势。港深创科园是港深创科合作的桥头堡。我们会在“一区两园”的基础上,与深圳深度合作,以创新、专属、专项方式研究试行创科合作跨境政策,涵盖两地物资、资金、数据和人员等领域的流通。我们会积极吸引海内外创科企业进驻港深创科园,成为构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引擎。近日,国家宣布首次在香港选拔载荷专家参与国家载人航天工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科技界的高度重视。我们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选拔工作,为国家推荐合适人选。我期望国家能继续支持香港更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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