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评社记者:我们知道,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新时代人民法院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另外,对于下一步工作有哪些具体打算?谢谢。
贺荣:感谢这位记者朋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新时代的10年,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
一是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目前,知识产权审判范围已经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等相关案件,纠纷类型越来越多样。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3.8万件,年均增长24.5%。
二是激励创新创造的能力和效果更加彰显。出台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出台意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专业化审判体系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4个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各地知识产权法庭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适用惩罚性赔偿显着提高侵权代价,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提高全链条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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