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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答中评: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http://www.CRNTT.com   2022-10-19 13:35:23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评社北京10月19日电(中评社报导组)今天上午,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与中外记者交流。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回答了中评社记者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提问。

  中评社记者提问,我们知道,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新时代人民法院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另外,对于下一步工作有哪些具体打算?

  贺荣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新时代的10年,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

  一是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目前,知识产权审判范围已经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等相关案件,纠纷类型越来越多样。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3.8万件,年均增长24.5%。

  二是激励创新创造的能力和效果更加彰显。出台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出台意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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