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度重视法治理念引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续下降,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新型危害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根据这样的犯罪结构变化,检察机关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进社会和谐。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从2012年的69.7%下降至今年前9个月的28.3%,这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有影响性的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我们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目前已建立了3600多个协作办公室,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顺畅。2013年至今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创新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改进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最高检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窨井管理、网络整治以及刚才记者提到的安全生产这样一些问题,发出了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推动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更是期待。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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