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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购条例仅过4条 若协商未果4月底表决
http://www.CRNTT.com   2026-03-27 10:57:36
“外交及国防委员会”26日与财政委员会联席,继续审查军购特别条例。(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3月27日电/“立法院”26日续审中国国民党、台湾民众党及“行政院”等版本军购特别条例,3版本草案最终通过“政院”版1条、民众党版1条及国民党版2条,其余均保留送党团协商,若协商未果预估最快得于4月底送院会表决。26日审查聚焦采购进度及惩戒机制,台湾军方部分同意但认为惩戒仍有不合理之处,“国防部长”顾立雄还一度表示“把我送惩戒吧”。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26日与财政委员会联席,继续审查军购特别条例。昨日重点在于民众党版及国民党版第7条,分别为采购进度审议、定期进度报告及惩戒机制。国民党版规定“如因公务人员违法或失职导致计划执行进度或交付成果未达目标,或成效低于进度50%者,应将机关首长及相关主管,移送“监察院”调查惩戒。”

  马文君强调要有“进度的控管”,因此低于50%就要惩戒,否则何来急迫性;不过,徐巧芯另持意见,认为国军弟兄不应因卖方市场延宕而背黑锅,为军旅生涯画上污点,应要求我行政单位持续有进展,但不见得是送惩戒。

  会中也短暂出现一线契机,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指出,他赞成若有延宕要有所惩罚,但前提是要能归因于我行政部门,而非因不可抗力的美方延宕,就惩戒我官员,并提议将“政院”版的条文再加上各党版本的部分段落,来让它通过;不过最后仍未获朝野共识而作罢。

  顾立雄释出善意表示,他同意国民党版中,对于绩效定期报告,这也是“国防部”每年一直在做的,如果想改成每一季报告审查也可以,但对于惩戒的部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执行,甚至一度直言:“干脆把我移送惩戒吧”。

  昨日审议气氛和乐不少,但最终朝野仍各有立场、难获具体共识。三党草案最终仍仅通过院版1条、民众党版1条、国民党版2条,其余多数条文委员会决议均保留送党团协商;通过者分别为“主管机关为“国防部”及国民党版的应提出各详细规画与替代方案。若下一步协商未果,预估最快得于4月底送院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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