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民众党呛刘世芳:两岸条例明定陆配非外国人
http://www.CRNTT.com   2026-02-05 16:41:59


民众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2月5日电/台“内政部”刘世芳今天表态台湾民众党不区“立委”、陆配李贞秀具有“双重国籍”,并认为李未完成全部就职手续。对此,民众党回应,依《“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陆配人士依法并非“外国人”,却又要求其依《“国籍法”》放弃“外国国籍”,法律逻辑自相矛盾。

  刘世芳5日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被问及“内政部”引用《国籍法》第20条第4项规定,内文称“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这是否代表“赖政府”承认李贞秀是“中华民国”国民,但也具有外国国籍,意指台湾已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另一个国家了吗?刘世芳当时回应,“《国籍法》讲的非常清楚,就是“中华民国”国民,它的定义非常清楚,所以在这次李贞秀要担任“立委”部分,本来就是有“双重国籍”,在请求她放弃退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格时,其实是一体适用”。

  但现场媒体追问,政府现在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另外一个国家吗?刘世芳则不敢正面表态,仅说“‘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还有‘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全台湾人都非常清楚,讲述非常清楚了。”

  针对刘世芳称李贞秀有“双重国籍”,但不回应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独立国家,民众党表示,民进党政府意图操弄李贞秀国籍问题,作为廉价政治攻击工具,自失立场进退失据,相关说法自相矛盾自曝其短已昭然若揭。

  民众党强调,“赖政府”明知长居台湾且依法已入籍“中华民国国籍”者,欲放弃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其客观难度,即使当事人依照程序提出申请,准驳权限皆为中国政府,与当事人主观意愿毫无关联。

  民众党指出,依《“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陆配人士并非“外国人”,既然依法不是外国人,却又要求其依《“国籍法”》放弃“外国国籍”,法律逻辑自相矛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也多次重申一切依法行政,“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民众党不会无视法律,更不会陷入民进党政府抹红政治操作。

  民众党说,蔡英文执政期间,陆委会曾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新闻稿强调“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目前辖区台、澎、金、马从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统治”,两岸“互不隶属”的主张,明确说明两岸客观事实,也是当前的台海现状。

  民众党呼吁,“赖政府”恪遵《“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切勿敌我不分,无视府院党高层谍影幢幢,却频频刁难已在台湾落地生根的新住民,欺善怕恶之举令人唾弃。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