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5日电/澳门新华澳报5日发表富权文章:为何民进党出尔反尔反对“公投绑大选”?以下为文章内容。
台湾地区“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邀请“中选会”主委李进勇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及审查赖士葆、吴秉叡、罗智强等“立委”分别领衔,和民众党党团拟具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其中罗智强提出的法案建议,恢复“公投绑大选”,而赖士葆提出的法案则主张“公投案”获通过后,“行政院长”若在三个月内未执行“公投”结果应下台负责。这两项修法建议引发朝野激烈交锋,不但是民进党“立委”强烈反对并激烈攻击提案“立委”,而且连李进勇也以选举是选“人”,“公投”是投“事”为由,指责“公投绑大选”会造成失焦,是走回头路。这些谬论当然遭到国民党“立委”反击,指出民进党是出尔反尔,因为“公投绑大选”正是当年民进党及其党主席陈水扁的强烈主张。
实际上,“公投立法”曾经是民进党的“四大神主牌”之一。蔡同荣等“台独”分子为了透过“公投制宪”而实现“宪制台独”,一直在推动“公投立法”,而遭到国民党、新党、亲民党的抵制和反对。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国亲两党党团不胜其扰,决定反守为攻,主动推出国亲版的“高门槛”《公民投票法》法案,并挟议席多数迅速通过。陈水扁却从中找到“防御性公投”的“巧门”,绕过选民连署程序,直接由“行政院”提出后来改称为“和平公投”的“防御性公投”两道“公投题”案,并决定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日的“总统”大选当日进行投票。此是“公投绑大选”的雏形。后来,陈水扁更是提出,为节省选务和“公投”行政资源,及提高“公投”的投票率,“公投”应当与大选捆绑一起进行。
但因为国亲版《公民投票法》的“门槛”极高,陈水扁提出的两道“公投”题都遭到否决。陈水扁虽然批评《公民投票法》是“鸟笼公投”,但仍然不善罢甘休,趁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的“立委”选举,提出“讨党产公投”,国民党也针锋相对提出“反贪腐公投”,结果都因为未能跨过投票率和同意票率两道“门槛”而被否决。
紧接着,在三月二十二日举行的“总统”大选,陈水扁提出“台湾入联公投”,国民党也提出“务实返联公投”,同样是因为“门槛”过高而未能通过。
在马英九掌政的那八年,一方面执政国民党“当家不闹事”,另一方面泛蓝政党在“立法院”占据多数议席,而民进党则处于劣势,因而没有进行过任何“公投”。
在二零一六年的大选中,民进党“完全执政”,得以组织“政府”并握有“立法院”多数席次。因而在时代力量党团打前锋、民进党党团随步跟进的局面下,二零一七年提出了所谓“进步版本”的《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并挟着占“立法院”多数议席强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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