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规范问责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加强对问责的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坚持集体讨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等权利。
五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党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两者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一方面,要坚持严的基调,在问责工作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提醒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依照职责履职,把管党治党责任严起来;另一方面,要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着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增强党员干部的认同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
六是要加强对问责工作的监督。正确认识问责制度设计的初衷,克服问责范围越大、问责层级越高、处分处理越重就等于工作越有力等错误思想,避免搞“陪同式”“轮流式”问责,切实保障问责对象的相关权利。由相关部门建立对问责工作的动态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开展问责案件“回头看”,核实证据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划分责任是否科学、处理是否恰当,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提升问责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对滥用问责权和严重不负责任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督促相关党组织更加自觉地照章办事、精准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