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可视情收集相关鉴定意见、视听资料,以及反映问责过程的电子数据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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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怎样更好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问责工作中把准基本原则,准确分清责任?
温佳宁:问责工作的原则是对开展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的贯彻和具体化,问责条例规定了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六项原则,六项原则间关联紧密、相互贯通,实践中应准确把握。
一是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这是开展问责工作的基本前提,问责主体必须严格规范自身权力运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工作。
二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对于失职失责的,要坚持动真碰硬,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
三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实践中问责必须把握权与责的一致性,根据问责事实,合理确定问责范围、层级,查明各责任人职责、失职失责情节以及与问责事实间的因果关系,以确定所承担责任的大小,综合考虑动机原因、客观条件、性质危害、认错态度以及一贯表现、挽回损失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精准作出问责决定。
四是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问责的目的是通过问责督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励担当作为,实践中要做到宽严相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防止因不当问责挫伤干部干事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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