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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题:俄乌冲突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影响 作者:袁博(济南),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博士、专业技术一级警司、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司法行政系讲师
【摘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转型升级。然而,俄乌冲突对全球治理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使理想的全球治理与现实中落后的治理体制机制的反差愈加强烈。在俄乌冲突的刺激下,中国构建包容性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合作机制受限,维护全球安全治理法治体系的立法供给不足,支持联合国多边系统改革的敏感领域扩大。在未来,中国应将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作为提升全球治理能力的关键点,以法治化的方式在全球经济、安全治理以及联合国多边系统改革中发挥制度性引领作用,以化解俄乌冲突的不利影响,使全球治理朝着理想的治理模式迈进。
被称为后冷战时代最为惨烈的局部战争的俄乌冲突已经爆发两年有余,其未来走向仍不明朗,持续的冲突不仅影响了欧亚地缘政治格局,也使全球经济、政治、安全治理面临严峻挑战。2023年9月13日,我国外交部发布《关于全球治理变革和建设的中国方案》,该文件指出,当今世界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不断加重,人类前途命运再次来到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1〕面对俄乌冲突对全球治理造成的影响,我国在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也应在参与力度、参与方式、机制构建等方面进行适度的调整与因应,努力消解俄乌冲突所带来的对我国推动全球治理转型的不利因素,从而推动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从愿景变为现实。
一、理想的全球治理与俄乌冲突对全球治理转型的现实阻碍
全球治理理论广泛渗入到国际关系、国际法问题的研究当中。虽然全球治理理论的研究者幷不一定是全球治理模式的积极倡导者,但相关研究基本都承认,多元化、多层次的有效的全球治理目标和理论架构可以用来解读、分析全球化背景下地缘政治冲突等多种问题。在国际社会深陷和平赤字的今天,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全球治理理论能够为我们消弭战争冲突、推动治理体系转型提供一定的思路。
(一)理想的全球治理
“治理”与“全球治理”理论范式的变化可以反映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秩序和国际关系格局的发展趋势。全球治理理论在分析国际形势、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互动方面,具有不可否认的使用和分析价值。尽管全球治理理论的支持者所倡导的全球治理模式不尽相同,〔2〕但通过梳理种种研究可以发现,在探寻实现有效的全球治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方面,当今的研究存在以下共同点。
首先,在治理理念和宏观的治理结构设计层面,越来越多的研究寻求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叙事和新自由主义的政治桎梏,探求更具有包容性、共生性的政治理念和现实标准。彼埃尔·德·塞纳克伦斯认为,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进程中,国家主权危机和国际调节机制失灵的问题幷存。但不幸的是,“整个治理问题业已被谋求新自由主义方针和计划合法化的国际组织所包揽”。〔3〕星野昭吉提出构建和扩大以全球公益为基础的全球治理,这就不仅要改变现存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还必须努力改变处于维持现状势力、中心国家、大国一贯奉行的社会价值观念——社群主义,这种维持现状的价值观是以个别利益优先……零和价值优先为特征的”。〔4〕
其次,在全球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上,以法治方式构建具有广泛包容性、全球公益价值优先的国际问题解决机制早已成为普遍的共识。理想的全球治理模式中,公共行动幷不是来源于某个权力对于个体的绝对支配,而是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内的自主、平等的交互。全球治理不应是披着“治理”外衣的经济自由主义,而是为世界提供管理共同事务的舞台,这个舞台可以引入灵活的问题解决机制,使得多种理性与合法性幷存。法律的重要功能在于调节治理的过程,“但不预先判断结果”。〔5〕决策程序民主平等、法律机制灵活多样是治理公平正义的法治基础。要实现全球治理的法治,就需要扩大传统立法机制的主体范围,促进国际法创制过程的民主性和多元化。〔6〕
最后,在治理机构的建设方面,全球治理更加重视超国家中心治理——联合国治理的功能发挥。自2010年以来,随着国际上民粹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沉渣泛起,单边主义、集团化对抗引发的国际冲突频繁发生,俄乌冲突更是暴露了北约集团包揽区域问题幷力图将集团力量发展为全球治理中心的野心。然而,除了联合国之外,目前的国际组织及任何军事集团都不具备全面承担公共议题、推动全球治理转型的法理地位和现实能力。传统的G7/G8成员国无法改变大国支配的天然情结,在如何处理好与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如何解决全球性金融危机、恐怖主义威胁等诸多问题上步履维艰。〔7〕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地区开发银行等则无权涉足政治问题。“事实上,它们的身份明确不允许他们这样做。”〔8〕除联合国之外,无法再寻求一个在全球政治、安全等多领域都能发挥治理作用且具有广泛认同和权威性的超国家机构。
(二)俄乌冲突对全球治理转型的现实阻碍
步入21世纪后,新兴发展中国家快速崛起,欧美发达国家保守的单边主义和顽固的冷战思维不断受到挑战,全球治理的结构体系和话语体系开始发生变化。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功扩员,“一带一路”倡议受到沿线国家广泛认可等新形势的出现,可以视为标志着新兴发展中国家在推动全球治理转型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全球治理有望朝着理想的方向迈进。
然而,俄乌冲突产生的剧烈冲击,使得理想的全球治理与现实中落后的治理体制机制的反差愈发强烈。单边主义、集团对抗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俄乌冲突产生的地缘政治问题及其外溢效应,损害了全球经济、安全等多方面治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严重阻碍了全球治理的转型升级。俄乌冲突对全球治理转型升级的现实阻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俄乌冲突加剧了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碎片化
俄乌冲突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如战争导致世界粮食价格剧烈波动,海运贸易额明显下降,能源供需严重失衡等。除此之外,俄乌冲突引发美俄之间的经济博弈,加剧了大国间的金融对抗,严重破坏了大国间的经济金融合作,促使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碎片化程度加深。
美国凭藉美元的优势地位控制和影响国际金融机构,对俄罗斯等国家实施“长臂管辖”,幷利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以下简称SWIFT)对俄罗斯展开金融制裁。SWIFT根据欧盟相关法规进行运营,在法律层面幷没有听从美国命令的义务和法理依据。但美国基于其金融优势,屡次要求欧盟理事会通过和颁布关于制裁俄罗斯金融机构的相关法规。然而,美欧在制裁态度、执行对象的选择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隔阂。〔9〕国际支付清算系统的权威性不断下降。近年来,包括欧洲国家在内的不少国家致力于建立独立于现有国际支付清算系统的国际货币贸易清算体系。然而,如何建立另外一套国际货币贸易清算体系,国际社会尚很难达成统一的共识。美欧的制裁也导致全球经济合作的衰退,“由于参与制裁的经济体在全球分工体系中占有较大份额,从而引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从根本上动摇了经济全球化的根基。”〔10〕大国间的经济对抗加剧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动摇了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全球经济治理权力结构失衡、治理架构分裂的趋势愈发明显。在各自为政的经济治理格局下,世界经济很难平稳向好。
2.俄乌冲突削弱了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法治基础
俄乌冲突本身就对全球法治造成了冲击。就乌克兰危机产生的国际法问题,欧美国家与俄罗斯始终各执一词,对乌克兰危机的性质产生截然不同的认定。美国甚至质疑中国呼吁停火、维护和平的提议。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联合国安理会对如何适用战争法来处理和限制俄乌武装冲突也无法提出有效的方案。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国家则滥用国际刑法,控制国际刑事法院而发出针对普京的逮捕令。战争法和国际刑法几乎沦为大国博弈的政治工具。
在俄乌冲突中,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风险值不断上升,维护国际安全的基础性法律体系的效力则被不断削弱。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为防止核武器风险扩散做出了不少努力。2022年1月,中美俄等五个有核武器国家发表了《关于防止核战争和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在践行国际军控、维护全球安全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然而,俄乌冲突引发的大国对抗促使大国之间的不信任感上升,紧张局势促使其他国家不断违反和突破国际法和国际安全协议框架开展军备竞赛。俄罗斯公开在周边地区布置核武器以造成战略威慑。〔11〕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联邦会议发表2024年度国情咨文时宣称俄战略核力量处于全面准备状态。〔12〕北约不断为乌克兰出售智能化武器。美俄战略稳定对话停滞,国际核军控和裁军谈判陷入僵局的可能性加大。二战后国际社会形成幷遵守多年的《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核不扩散条约》等基础性法律随时可能被破坏。一旦战争进一步升级,国际人道法、武力使用法等涉及的军控规则便形同虚设。全球安全治理的法治体系面临着崩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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