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完善企业育成链,培育一批研发投入高、产品定位全球、品高价优的高科技企业,提升科技成果吸纳能力。企业是衔接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关键环节,是成果产品化、商品化、产业化的实施者。要进一步强化贯穿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通过集合科研、人才、金融、产品、服务资源,让科技创新的支持惠及更多的创新主体。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为种子期、初创期及成长前期的科技企业“雪中送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多样性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产品供给。通过采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预期收益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健全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成长上市企业,更好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再次强调,“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由之路。
三是完善成果转化链,构建多元协同的高效转化体系,实现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高效匹配。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长、环节多,是一项需要多种主体参与、多种要素融合、高度不确定性的系统工程。要实施“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确立企业出题人和阅卷人角色,探索骨干龙头企业“包干制”,赋予龙头企业资金分配权、路线决定权、团队组织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高校院所的教学、学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工作进行分类评价,激活优质科技成果产出动力。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将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模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一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技术转移人才,搭建一批成果转化数字平台,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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