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核心功能增强的重点方面
巩固和增强核心功能是新征程国有经济巩固发展的必由之路。准确把握核心功能特征与作用是前提,科学完善功能界定与分类是基础,加快布局结构优化与调整是关键,稳妥推动混改深化与走实是要求,也是把握“增强核心功能怎么做”的要点所在。
(一)把握核心功能特征与作用。理解和把握核心功能,应当从基本特征与应有作用出发:一是突出战略性长远性,国有经济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支撑作用,服务国家战略安全的需要;二是突出基础性创新性,国有经济在推动重要产业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可控中发挥引领作用,服务赢得竞争优势的需要;三是突出辐射性有效性,国有经济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表率地位不动摇,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带动作用,服务巩固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四是突出适应性动态性,国有经济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关键地位不动摇,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民族复兴中发挥保障作用,服务国计民生和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需要。巩固和增强核心功能,就需要在其基本特征彰显得更鲜明、应有作用发挥得更充分等方面持续发力。
(二)科学完善功能界定与分类。按照有利于巩固和增强核心功能的目标导向,完善细化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要求原则与管理细则,明确定性标准的评价维度,丰富定量标准的指标设置;制定公益性业务目录清单,促进商业类企业中的公益性业务以及公益类企业功能内容具体化、可视化;统筹处理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加快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的精细化和规范化;适应CPTPP、WTO改革、《政府采购协议》(GPA)等高水平经贸协定的约束与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国企议题谈判,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协同联动、科学合理、稳定可靠、公开透明的公益性企业、公益性业务的补偿机制;在国有经济巩固和增强核心功能中,以及在保障国家战略安全、引领产业发展、服务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和执行公共政策中,加强改革、考核、评价的顶层设计与举措制定。聚焦巩固和增强核心功能,聚焦基础能力和资源优势,聚焦企业规划与发展状况,推动国有企业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形成集团及重要业务单元和重要子公司主责主业清晰统一、形成系统合力的格局,并由此为牵引推动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纵深展开;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明确企业主责动态调整主业,确定新设成立、重组整合、拟设企业以及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企业的主责主业,控制现有企业的主业数量;综合考量增强核心功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目前主业相关性以及形成新发展动能等因素,结合资源能力条件、财务指标状况、风险管控能力确定拟培育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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