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4日电/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报导,4月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某诉江苏省某市人社局撤销退休审批
检察监督案
(检例第167号)
【关键词】
行政检察 抗诉 职工退休年龄 劳动者权益保护 社会治理
【要旨】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应当依据所从事的岗位类型依法确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行政机关未依照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审批退休,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予以错误维持的,应当依法监督。针对办案发现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政策的问题,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沟通磋商,推动规范完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标准和程序,促进依据岗位类型确定退休年龄的国家政策有效落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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