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实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自然过渡。香港若能通过大湾区建设自然地与其他湾区城市融为一体,港人也会自然获得“湾区人”的身份认同,“一国两制”于香港而言可发挥“用”的功效,仍是香港最大的优势和标签,可以在湾区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一国两制”50年变与不变的争论也可休矣;湾区内的内地城市也能够在与香港的交流互动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两地向彼此靠近,利益一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自动消弭,形成一个整体。同时,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级发展战略,肩负着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探路的使命: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发展与资源的矛盾祗有依靠科技创新才能解决;中国经济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也需要一个领头羊。香港通过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也能服务国家所需,获得新时代的新定位。
香港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而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第一,香港应牢牢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良机。回归以来,金融业、房地产业等产业链条短、容纳就业人口少的产业始终占据着香港支柱产业的地位。因产业结构不合理、既得利益阶层霸占社会资源、转型决心不坚定等因素,香港错过了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几次尝试发展科创产业都没有成功。而“科技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最鲜明的标签,湾区城市自带创新基因,例如深圳有腾讯、华为等实力雄厚的科技公司,东莞的制造业发达。香港自身拥有多所世界一流大学,科研能力强,能够为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发达的金融业可以提供资本支持。通过与湾区其他城市合作,相信香港能够顺利完成产业转型升级。
科技的产业链条比房地产、金融业、服务业更长,几乎能够横向覆盖所有的生产生活领域,可以带动各行业释放更多新的优质就业机会,为年轻人提供丰富的上升管道。因此,藉产业转型升级之机,香港之前无解的社会、民生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第二,在湾区建设的初期,香港与其他湾区城市应鼓励市场主体多多进行探索,坚持“实践先行、立法在后”原则。正如“一国两制”本身就是前无古人的制度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之路也无样本可参照。与其中央事无巨细地进行顶层设计,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这一横跨“两制”的特殊存在,自下而上地生长更能优化资源配置、更有机会创造出“奇迹”。
这一探索式的发展方式对于大湾区内的城市来说并不陌生,在改革开放初期,深圳被设立为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在其后的四十年中,深圳抓住机遇突飞猛进地发展,从小渔村一跃成为国际化创新大都市,在新时代更是荣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殊荣,自我创造了“经济特区”的内涵。而与深圳同时成为经济特区的汕头,则没有抓住自我生长的机会,被甩下了高速发展的列车。2019年2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也只提供了框架和发展目标,具体细节还需区域内城市自己填充、创造、推动。“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香港与其他湾区城市应该树立“实践在先,立法在后”的观念,让湾区内多个市场主体自己“踩”出一条路,例如湾区内城市在某一项业务的合作上需要更多政策便利,当类似的诉求越来越多,各城市的政府经考察、协商后认为可以放宽限制,于是就可以出台新政策。这样形成的融合是自然、自发、自觉的,既有实际意义,两地民众的心理接受度也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