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1日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收入中小学课本的有名的悯农诗,在十多年前,曾有过一场著作权的聚讼。
原来,对这首名归于唐代李绅的诗,有人突然发现在清人编的《全唐诗》中,居然又出现在聂夷中的名下。并且在聂夷中名下收录之后,还注有“此篇一作李绅诗”。这一发现,就使这首在清代已是“妾身不明”的诗,又重起争端。争论的结果,似乎是聂夷中占了上风。
主张聂夷中作的学者,举出如下理由:
其一,宋刻本《全芳备祖》将这首诗没有收入李绅名下,而是收入在聂夷中的名下。
其二,引据宋人撰《唐诗纪事》中聂夷中“奋身草泽,备尝辛楚,尤为清苦”之说,列举聂夷中出身贫寒,及第后仅做过县尉小吏,由此得出聂夷中能体察民间疾苦。
其三,《全唐诗》所收聂夷中诗,有四分之一是描写农民生活和农村景象的。
综上所述理由,得出这首诗的著作权非聂夷中莫属的结论。
然而,笔者以为上述理由并不充足。第一个理由只能说明这首诗早在宋代已出现作者归属的问题了。而第二、第三个理由最多也只能算是旁证。所以说,以上述三个理由并不足以否定李绅的对此诗的著作权。
由于存有较大的疑问,笔者对典籍作了重新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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