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矿产资源保护 支持起诉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要旨】
针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同时追究违法行为人民事侵权责任,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巴岳山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铜梁区、永川区三地交界处,蕴藏着煤、石灰石、砂岩、锶等多种矿产资源,是渝西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2013年以来,周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等人先后以合伙入股、单独组织等形式,长期在巴岳山大足区境内多地开展非法采矿活动,造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在较长时间内相关行政机关未能有效制止前述违法行为,致巴岳山私挖乱采现象屡禁不止,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诉讼】
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反映后,立即走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并多次派员到现场勘验测绘,收集固定公益受损证据,于同年11月16日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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