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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重在抓好“三块地”
http://www.CRNTT.com   2022-05-18 11:26:26


  中评社北京5月18日电/据经济日报报道,眼下,各地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安徽省部分地区探索承包地“小田并大田”改革,江苏省部分地区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广东省部分地区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这些实践启示我们,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当下,务必要继续用好农村改革这个法宝。

  我国农村改革由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开启,新形势下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是因为,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没有变,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没有变。农村土地分为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亿万农民的“命根子”,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农村改革的主线,重在抓好“三块地”。

  承包地制度改革要与小农户发展相协调。要把握好改革中的变与不变。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动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多变,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也要看到,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的长期基本现实。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度规模,但小农户演变是个历史过程,即使到2035年,城镇化率达到70%,仍将会有四五亿人生活在农村。要支持小农户同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

  宅基地改革要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伴随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不少村庄出现“空心化”现象,宅基地占地扩张与大量闲置并存、审批管理严格与“一户多宅”并存等问题交织。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牵涉利益最复杂的领域,也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与农村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治理等密切相关。推进此项改革要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充分的权能。要在依法的前提下,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结合发展乡村旅游、农村创新创业,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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