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要建立“地尽其用”的机制。乡村振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村的建设用地自己用不上、用不好。近年来,不少地方探索出台了设施农业用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等政策。今后要解决“地从哪来、怎么用”的问题,从而保障乡村振兴合理必要的用地需求。乡村建设,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难度很大,主要还得靠盘活存量。当前农村还有一些闲置建设用地,可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乡村产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出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乡村产业总体较分散,还可探索点状供地等新方式。
总体看,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因此,推进农村改革,不能只算经济账、眼前账,还要算政治账、长远账。比如,农村土地既是生产资料,也是兜底的社会保障。那就不能简单算经济账,当作一般的不动产来进行政策设计。比如,承包地流转如果只讲效益,就会陷入“规模越大越好”“老板代替老乡”的误区,可能会带来社会问题。特别要强调的是,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