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党中央就提出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大会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做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自此,“反哺”成为城乡关系的关键词,我国三农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变革期。
在这一轮变革中,农民个体感知到的是收入增加、民生保障等方方面面的权益;而从宏观层面来说,更是国家与农民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农民成为反哺的对象,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就是取消农业税。
2002年,浙江宁波悄悄试水农业税费改革。到2004年,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停征了农业税。后来,时任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之江新语》里说道: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对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进行的重大调整,也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局之棋。
改革潮流势不可挡,一件彪炳史册的惠农大事发生了!2006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这片土地上延续2600多年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彻底结束。此后更是对农民实行了“四补贴”政策,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到现代化成果。
种地不但不再缴税,反过来还能拿补贴。这不是简单经济利益上的加减法,而是千百年来农业赋税作为政权经济支撑的彻底终结,是农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平等享有发展红利的权利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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