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自查工作是对上市公司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利于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倒逼公司及早整改规范,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北京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
该负责人称,专项行动启动后,北京证监局立即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专班。截至4月30日,辖区352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了自查清单填报,北京证监局对自查清单的审阅和分析工作正在同步推进。
据悉,北京证监局在落实专项行动过程中,结合辖区公司特点开展了针对性的工作,包括对辖区央属及北京市属上市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实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国企改革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督促多地上市的公司理顺境内外监管规则要求,开拓国际视野,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对科创板公司保持监管敏感性,结合年报披露情况关注科创企业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今年年初,证监会还作出分类推动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工作部署,引导“沪深300”“A+H”“央企控股”“两创”板块等影响力较大的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督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席,多措并举提升业绩说明会召开质量,展现公司治理基底和企业文化,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与“参与感”。
公开信息显示,为弥补制度短板,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监管的能力,证监会全面梳理了现行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着眼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夯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制度基础。
央企成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排头兵”
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过程中,央属企业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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