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杜彬哥哥杜军送达了书面答覆,同时口头解释不予立案理由为:涉案房屋系规划的物业用房,项金平不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住建局给法院发函称“不能进行查封”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杜彬与项金平及其控制的内蒙古金玲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景瑞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海市东信泰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被执行人),存在多笔借贷,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时还款,向海勃湾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海勃湾区法院审理,分别作出(2013)乌勃民一初字第01855号《民事调解书》和(2015)乌勃民一初字第0062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对债务清偿达成给付意向。
两份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均没有履行,后杜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查封项金平公司名下澳林花园小区住宅14套房产、15辆汽车、新建的汽车4S店地上建筑物;同时轮候查封项金平名下三栋平房、一栋别墅洋房等。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仅仅执行回款(三辆汽车)60万元左右。
期间杜彬代理律师多次申请评估、拍卖已查封的标的物,但海勃湾区法院至今未启动相关法律程序,执行案件处于搁置状态。
另据代理律师称,项金平开发的澳林花园小区,又新建三栋商业及住宅楼(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申请人遂请求法院查封该房产与执行标的等值房屋。后经查实,新建的三栋楼房全部房屋,被执行人已经与乌海市住建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了网签备案登记。
由于代理律师一再催促法院保全查封事宜,2021年2月20日乌海市住建局向海勃湾区法院发出《关于澳林花园项目不能进行查封的函》,法院以此为由拒绝了代理律师的查封保全申请。
记者获得的《关于澳林花园项目不能进行查封的函》显示,如果新增商业房被查封,澳林花园项目将无法继续推进,还将引起大量老百姓上访等一系列问题,查封申请人的权益也未能兑现,形成死结,更不利于问题解决,综合考虑,我局建议不能对新增1#-3#商业楼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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