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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税”大潮来袭 中国如何应对
http://www.CRNTT.com   2021-01-19 11:30:31


 
  OECD牵头的数字税框架,由两份蓝图性报告组成,分别称为“支柱一”和“支柱二”。蓝图报告提出了一些极为复杂的国际税收新规则,主要针对跨国互联网企业。毕马威中国税务研究中心税务合伙人特雷·康拉德曾表示,目前的公司所得税是基于净利润,而互联网公司从一国真实取得的利润实际上很难估计,这正是欧洲国家非常头疼的一点,也是希望通过此次蓝图报告尽力解决的问题,而一个国际化共识性的税制框架将令成员国之间进行重新的税收分配。

  蓝图中,支柱一关注税款的缴纳地点,以令无需实体经营的互联网公司也能向利润来源国交税;支柱二关注税款的总体水平,致力于提高互联网企业的交税税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冯俏彬对“双支柱”方案有更具体的解释。她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支柱一主要是解决市场所在国能不能参与、怎么参与税收分配的一系列理论和操作问题。

  由于欧洲是数字服务的主要消费国,美国是主要的数字服务提供国,因此,OECD方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美国数字公司在欧洲销售数字服务时获得巨大利润(表现为所得税),这个所得税欧洲国家希望能合法且持久地参与分配,因为他们贡献了巨大市场和用户。

  支柱二则旨在解决反税基侵蚀的全球合作问题,这又可具体化为制止利用新技术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或零税率)国家、确保最低税率、平衡传统企业和数字企业税率三大问题。

  “总体来说,OECD层面的数字税,是在全球经济数字化的背景下,超前地协商和划定未来国家与国家之间对跨国数字企业因提供数字服务而产生的所得税的分配问题。”冯俏彬说。

  据OECD的测算,预计采用支柱一和支柱二规则,可以让全球企业所得税收入每年增加500亿到800亿美元。

  这项方案通过的关键是美国的态度。美国财长史蒂芬·姆努钦在2020年6月曾表达出对“支柱二”较肯定的态度,各方还会就此进一步讨价还价,但应该可以达成某种形式的协议,哪怕只是因为各国政府在谈判破裂后可能的各行其是。但史蒂芬·姆努钦想搁置关于“支柱一”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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