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在即。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对第一财经表示,《办法》是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在操作层面的细化,这个文件对操作实务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预示着个人养老金业务将正式启动。
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诞生实现了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从0到1”的突破,但这个制度也面临着如何建成一个“多数人制度”的挑战,即从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来看,难以惠及达不到个人起征点的人群,甚至这部分人参加这一制度还可能会增加税负。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个人养老金实施的EET的递延征税模式不利于中低收入群体参加这一制度,因为我国中低收入者用来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钱原本不用缴个税,但一旦放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就要在提取环节“补缴”个税。
哪些人买个人养老金更划算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下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