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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该怎么算
http://www.CRNTT.com   2021-02-25 18:55:34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我们在生活中可以考虑一下,一个保姆照顾家庭、接送小孩、为小孩做饭,和一个妻子接送小孩、为小孩做饭,对孩子的成长意义完全不一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把妻子提供的家庭劳务和一个保姆来相比,因为妻子作为家庭成员,她提供的劳务有很多情感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规定丈夫对妻子进行一个补偿。

  而对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法官表示:《民法典》对家务劳动补偿作了相应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个性化特征,很难统一标准,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此类家事案件时,家务劳动所形成的经济价值,也很难用一个确定的公式去计算出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冯淼:在我们之前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极少能碰到适用家务劳动补偿的案件。在民法典将这一适用条件放宽之后,肯定相关案件会有所增加,但是具体在实践当中,如何去确定这个家务劳动所对应的经济价值,确实也是我们遇到的一个问题。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具体的因素,酌情地予以确定。我个人认为,如何确定这个案件的补偿数额,确实也需要我们在审判的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来源:辽宁日报集团多媒体数字报纸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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