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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电子商务新“霸权”横行
http://www.CRNTT.com   2019-04-01 16:32:26


 
  而这种霸权通过程序运行,会提取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最后会转化成竞争优势,转化成市场势力。在交易过程中,由于数据的存在,助长了势力,“杀熟”变得普遍,而且已呈蔓延的状态。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剑亦称,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下,与传统意义的定价有区别,消费者没有议价过程,所得到的价格是对方特定单向发送的,是非充分性告知的价格,这个定价对于老客户反而更高。因大数据会显示某人是否有钱,或者他是否太在意价格,以及在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所处的环境和定位更弱势,所以往往面临的是一个数字,以技术形态产生价格歧视。

  在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已呈现出运行技术化,经营模式平台化,行为数据化,数据数字化,营销精准化等特点。

  “在大数据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财产权如何保护?和数据有关的交易和竞争等问题如何解决?”时建中对此表示担忧。

80%的消费者可能都遭遇过砍单

  “网络交易格式条款,消费者在注册成为网络用户的时候,都会接触到。不论是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先同意了很多条款。因为平台格式条款规模非常大,在点击‘同意’按纽的时候就接受了上百条的交易条件。这些交易条件内容非常庞杂。有一些平台允许单方修改价格;不少平台通过格式条款限制了自己作为平台对商品服务者的审查责任等。这些条款在实践中都非常常见。”对外经济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红丽指出。

  “我们有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治规定,但是同样还面临一些相应的困惑。在电子时代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通过的是格式条款形式。有的网络商城在搞活动的时候说,优惠活动到几号截止。等大家买了东西以后,又说这个东西必须当日送达才能享受优惠。由于消费者当时没有截图商家在网上推送的那些宣传资料,给事后维权就带来了一些困惑。”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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